2010年8月14日 星期六

今天除了脊椎的傷之外一切都讓我很快樂。上了課,搬好家,見了朋友聊了天,喝了三杯咖啡,買了一本書。
台北下午下著很大的雨,天氣卻一點都沒有涼爽起來,讓我覺得好奇怪。今天讀Mrs. Dalloway剛好讀到Septimus自殺的那段,讀著讀著想起一些人,還有一些無可奈何的寂寥感,掉了三滴眼淚。
喝完咖啡一路上都聽很重的搖滾音樂,去書店晃晃看到一大群人,後來發現是以前系上國文老師謝錦的新書發表會,老實說我還真是嚇到了,常常逛誠品卻是第一次看到一樓廣場聚集那麼多人。
謝錦老師是我許多朋友尊敬的老師,然而我從來都不喜歡他,甚至討厭他到極點。好玩的是他很愛問有誰恨他,我在想,關於他給人的負面觀感應該只有討厭而已,講到恨實在太抬舉自己。
其實我印象很深刻,我第一次去上課的時後(前面已經翹了兩三次,去的時候已經是新生快一個月了),謝錦老師問了全班文學是甚麼,全班只有我答對。後來我上課喝水被他叫起來責罵了一番,他要我翻班規,一直說我觸他電網,我後來再也不去上他的課了,因為我真的不懂“上課喝水“怎麼會構成不尊重老師這種控訴,而且是塊不能觸的電網。很多人認為他很奇特,我始終認為他只是奇怪而已,中間不給下課,一直說是同學自己選擇的問題。莫名其妙的規定一大堆,洋洋得意。
基本上我很尊重喜歡謝錦老師的同學,不過昨天有一位上台發表感言的女士嚇到我了。她一上台就滿眼淚水,然後說她發現她做了自己,她總算發現自己根本不喜歡紅色,我聽了很不以為然,這到底算甚麼。再者,她又哭著說她上了老師的課之後就再也不在過節時打給親戚好友,他只打給謝錦老師,他感動的落下淚水。恩,我真的無言以對。
老實說我很懷疑,難道透過別人來肯定自己定位自己又那麼的糟嗎,重點應該是不要被旁人的目光所限制吧。不斷的強調改變自己發現自己?這又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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