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人卻驅於去喜歡知道人的祕密勝於謊言,非常奇怪。擁有很多祕密的人也往往比愛撒謊的人受歡迎許多。而擁有祕密本身居然可以被人知道,真令人困惑。祕密不就是不能讓任何人知道的嗎?我時常的覺得並認為祕密無非是人與人之間的一種珍貴無價的籌碼,也是言語的一種加密。忘了是誰說的了,說語言存在的目的有一部份是為了說謊。那麼祕密呢?假若祕密本身是不該讓任何人知道的又為甚麼要有或者是說會有祕密這個詞語呢?算了,關於符號與意象我是個門外漢。這個問題大概又會淪為雞生蛋蛋生雞的辯論了。而且,有人會記著自己人生中的第一個祕密嗎?至少我不記得了,如同我忘了我的體重是何時開始增加的。我在想也許一個人真正的祕密是會被藏在心裡頭很久很久的,而且從來不會被發現。這應該才是真正的祕密吧。所以說祕密是不可知論的嗎?照這個邏輯來看似乎是如此。對許多是我的確是個不可知論者,一種我認為非常懶散消極的意識形態。大部份的祕密會帶來羞恥。那些不想被發現知曉的事情被恆常掩埋之後就成為了祕密。但羞恥本身是實實在在的恆常存在著阿。祕密會不會就是一種比較利益下之後的糖衣呢?而且祕密似乎是很單獨的存在,並沒有甚麼真正可以比較的二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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