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2日 星期六

自剖(未完)

是的。每隔一兩年我便會寫一篇自剖來記錄一下自己。畢竟要真正的認識自己可能會是一件很殘酷的事情。這是我第二第三次寫自剖這種文章了。出生和家庭我發現這根本一點都不重要。所以略過。我後來發現我的靈魂非常得特別與異樣,於是它變得非常難以精準確切的被記錄下來,亦難於被真正且適當的了解。我想,我還是活在一種偽裝之下。就是要去迎合身邊的人的那種感覺,我仍然沒有足夠的勇氣徹徹底底的擺脫我所有討厭痛恨的事物。這無非是讓我感到最痛苦的地方,因為我是那麼得特別與敏感,卻沒人真正的了解到這點。我的朋友也越來越少了。想要真正一起相處,或甚至只是相聚的人也不斷減少。以前的自剖我都會說我喜歡什麼,我決定這次我要來說我討厭什麼。討厭的東西一定比喜歡的多,真是讓人無奈。說到討厭的事物,第一個浮上腦海的便是草莓。對於那些細細小小密密麻麻排列的顆粒狀物,我看了總會起雞皮疙瘩。最可怕的就是草莓了,紅色的滴狀物加上無數的黃色細點。可能是因為小時候翻了字典翻到天花那頁,有個非常噁心的黑人小孩的臉佈滿天花,我扎扎實實的吐了一番。
我討厭吃完飯沒有辦法吃到甜的,我是個非常嚴重的嗜糖者。我亦討厭溫溫的東西,要嘛就要很冰或是很熱燙,否則乾脆別給我。
應該要來說一下我討厭哪種人。我最痛恨的便是偽善者。比起來我還比較喜歡撤徹底底痛快的壞蛋。我也討厭政治狂熱宗教狂熱。我討厭那些被召換了卻不知道自己被召換了的人。其實我想我並不世一個很好親近的人。應該說我蠻好相處的但我卻不太好親近。我本身充滿太多偏見了,這個連我自己都深感煩惱。那些偏見搞到後來就是我對社會默默不關心了。但我想這一點都不是個好現象,讀書不知到到底是不是拿來關心社會的。其實我以前總立志要當個知識分子,到最後我根本不知道怎麼樣才算是一個知識分子。我想我並不是一個很完備的知識份子。
我非常討厭人家說我是文藝青年。我痛恨這種愚蠢的稱謂。英文有一個字叫做dilettante,基本上我認為大家所說的文藝青年就是這種人,然而我不是。重點是我根本就不懂藝術。我不過是個非常喜歡文學與音樂的人。但關於文學的事情,說太多了總不會有人很懂得。大部份的人只會把喜歡讀小說歸類在一種看似比較高尚的休閒事情。所以總有人認為這是一件很矯做的事情。好像只要是跟賺錢無關的就是自以為高尚了,好奇怪,我到底甚麼候說過我討厭錢了呢。沒有錢我時怎麼買書來看呢。(這無非是資本主意讓人又愛又恨的地方)關於討厭的事情還好多我決定晚點再來說。
我一點都不知道為甚麼我的偏見可以這麼的多,我在想這也許是我在某方面很無知的情況下會有的自我防備吧。我是個非常渴求知識的人。所以我總有看不完的書要看。不知道的東西永遠比知道的東西多,會不會徹底的無知還好一點呢?
我非常討厭對於讀書或小說一知半解卻要裝懂得人。我也討厭看小說一定要看出甚麼metaphor跟symbol的人。跟它捫討論文學是最大的折磨,偏偏我又因為講話過於耿直與尖銳而被討厭,甚至是唾棄。我知道一個人,它告訴我說它很喜歡Nabokov,起先聽到真是開心,心想真是找到知音了。後來它告訴我說Lolita代表的是年輕(甚至粗俗)的美國文化,而Humbert代表的是古老優雅的歐洲文化。這種論述真是個惡夢,把Lolita這麼美(很病態的)搞得這麼制式與呆板。所以我從此討厭這個人了。我認為先去假設一個角色的象徵意義或是去說他是甚麼的喻體是很糟糕的事情。這樣一來,究竟讀文學的樂趣在哪裡呢?角色被無辜的平面化真的是樁悲劇,哎。我很討厭人家問我看甚麼書,我喜歡主動去分享我讀得東西。我也討厭有些人每逢聽到我念英文系就要跟我討論珍奧絲汀或是莎士比亞,這根本是個詛咒。也曾經有人問我是不是真正的喜歡文學呢?我說對啊當然。對方居然擅自決定的送我一本XXX的書讓我不知所措。
很多人很喜歡不斷的發問,但卻從來不關心答案。或者是說,它心裡已經有了一個答案,它發問不過是等你回答完再來反駁。我非常不喜歡人家明知故問,我也痛恨任何人試探我。所以跟我相處的時候還是不要問太多問題,我真得非常討厭回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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