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8日 星期六
關於挪威的森林電影觀後
2010年10月15日 星期五
幾分憂愁。
2010年10月12日 星期二
隨筆
2010年8月31日 星期二
2010年8月30日 星期一
狂妄少女蘿拉的日記。
2010年8月1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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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睡不著覺,拿出晾在書櫃很久的幾本日記,紀錄時間大概是從2001(還是2002我實在搞不清楚)年開始到2004年年結束。讀的時候很強的震撼,我猜原因是因為我都忘了我曾經那麼的快樂過,也曾經那麼的傷感痛苦過。也很諷刺的,我開始慢慢體會到,感覺到,人一輩子大概只能真正的愛一個人,而接著而來的感情大抵都在模仿,循環,重複之中。不過這也只是我的例子,畢竟我的愛情經驗是零,我也從來不曾真正的擁有過誰,我也從來沒在任何人的心中留下任何的印記,這點我再也清楚不過,我是個不曾被愛過的人。那個人的臉我已經描繪不出來了,我也再也回想不起來他的聲音。然而留在心裡頭的一點點甚麼東西我更是說不上來是甚麼。我並沒有辦法灑脫的對自己的年少輕狂一笑置之,也無法再為那些過往大聲哭泣。一種弔詭之感像洗不掉的咖啡漬。
或許再也無法更快樂或傷悲,我也永遠失去了愛戀的能力。似被揉碎的蝴蝶。
2010年8月14日 星期六
恩
台北下午下著很大的雨,天氣卻一點都沒有涼爽起來,讓我覺得好奇怪。今天讀Mrs. Dalloway剛好讀到Septimus自殺的那段,讀著讀著想起一些人,還有一些無可奈何的寂寥感,掉了三滴眼淚。
喝完咖啡一路上都聽很重的搖滾音樂,去書店晃晃看到一大群人,後來發現是以前系上國文老師謝錦的新書發表會,老實說我還真是嚇到了,常常逛誠品卻是第一次看到一樓廣場聚集那麼多人。
謝錦老師是我許多朋友尊敬的老師,然而我從來都不喜歡他,甚至討厭他到極點。好玩的是他很愛問有誰恨他,我在想,關於他給人的負面觀感應該只有討厭而已,講到恨實在太抬舉自己。
其實我印象很深刻,我第一次去上課的時後(前面已經翹了兩三次,去的時候已經是新生快一個月了),謝錦老師問了全班文學是甚麼,全班只有我答對。後來我上課喝水被他叫起來責罵了一番,他要我翻班規,一直說我觸他電網,我後來再也不去上他的課了,因為我真的不懂“上課喝水“怎麼會構成不尊重老師這種控訴,而且是塊不能觸的電網。很多人認為他很奇特,我始終認為他只是奇怪而已,中間不給下課,一直說是同學自己選擇的問題。莫名其妙的規定一大堆,洋洋得意。
基本上我很尊重喜歡謝錦老師的同學,不過昨天有一位上台發表感言的女士嚇到我了。她一上台就滿眼淚水,然後說她發現她做了自己,她總算發現自己根本不喜歡紅色,我聽了很不以為然,這到底算甚麼。再者,她又哭著說她上了老師的課之後就再也不在過節時打給親戚好友,他只打給謝錦老師,他感動的落下淚水。恩,我真的無言以對。
老實說我很懷疑,難道透過別人來肯定自己定位自己又那麼的糟嗎,重點應該是不要被旁人的目光所限制吧。不斷的強調改變自己發現自己?這又是甚麼?
2010年8月12日 星期四
隨筆
我有時候很享受這種生活,很忙錄,而閒暇的時後自己去咖啡廳喝上好幾杯咖啡,看上好幾頁的書,寫下好幾個字的文章。我經常問自己,會不會一輩子這樣寂寞下去,而我又受的了嗎。往往回家都是一篇黑,對著空的房間說哎好累,對著空空的浴室淋浴時自己哼歌邊喃喃自語。於是我習慣了這種喃喃自語。
這幾日要搬家,說搬家也太重了,其實只是搬到後面的巷子,換個新房間,跟原本這裡的房東還有會計小姐一點都合不來,若非如此還真懶得搬。連搬家都沒太多人幫我,只有aken幫我提了大約十袋的書,在此說聲謝謝。書櫃,以及剩下來的書,衣物,我都自己慢慢搬過去。清掉抽屜很多垃圾,發現很多藏著的日記本,一些人家寫給我的卡片,還有我寫了沒送出去的卡片,都翻開來看了看,感覺些許鼻酸。以前這裡很熱鬧的,有些我愛的人來過這裡,也許歇了幾晚,也許躺了一回兒,但他們都沒有再來過了。
我在這裡只剩下一年,這一年要作好多事情。準備研究所,修完該修完的學分,當助教,寫一些稿子賺賺生活費。我後來覺得這種很忙錄的生活也許才是真正孤單的,一個人忙著好多事情,不管成果好壞,沒人在第一時間贊許或指責。想著想著覺得有人愛著或是被掛在心頭上真是種幸福。
最近又再讀了一遍戴洛維夫人,真是一本好書,字字珠璣。過些日子再來分享。
另外,這幾天被老師雇用為下學期大一文學導讀的助教,工作量不小,但相信這對我以後的規劃有所幫助。
我後來發現讀文學甚至喜歡文學這件事情是很孤獨的,他人的訕笑難免,後來發現自己心裡小小的滿足與喜悅他們不能體會是他們的可惜。其實並不是我不愛分享,只是話不投機半句多,我最好的朋友向來也不知道誰是伍爾芙,誰是納博科夫或是福克納,但我一樣愛我的朋友們。只是對我來說文學是我的一切,是我奉在高塔上,不容被玷污的世界。
一直有個夢,有個英俊的男子跟我裹著同條被子我們安靜的讀著書聽著音樂抽著菸在相擁而眠。
匯文網文章2
William Faulkner
零、引言
一、生平簡介
二、重要作品介紹
三、影響
零. 引言
福克納同伍爾芙(Virginia Woolf),喬哀思(James Joyce),普魯思特(Proust)等作家皆為現代主義文學大師也是二十世紀英美文學非常重要的一位作家。不過福克納並不是那麼廣被人肯定與稱許的,因為其文字風格艱澀難懂。閱讀福克納的作品,經常見到一個句子半頁那麼長還停不下來(也不知道在說甚麼),要不然就是一個章節只有短短一句:我媽媽是一尾魚,常讓讀者完全摸不著頭緒,也讓一些讀者生氣的指責福克納,說根本不知道他在寫甚麼東西。筆者亦發現一有趣現象,即在網路上甚至有名為I Hate William Faulkner的社群,而更有趣的是裡頭的成員大多是海明威的愛好者,他們在社群討論區寫下如:「我不想知道一個南方智障的故事」,或是「我媽媽並不是一尾魚」的留言,另外,最常見的留言為:「還我海明威!」。然而這個現象並不是完全無跡可循,福克納與海明威同樣被視為美國的現代主義文學大師,不過兩者的文字風格相差甚遠。如剛剛所提,福克納的筆觸艱深難懂,明明只是講一個非常簡單平常的事情卻要用上十幾行來完成一個句子,而海明威用字精闢簡潔,乾淨俐落,此為兩著最顯著的差別(海明威也曾表示過一點都不欣賞福克納的風格,不過福克納倒是曾將海明威的作品改編成電影過)。儘管遭受到許多的批評,福克納於1949年榮獲諾貝爾文學獎,並被認為是美國現代主義文學大師。
一、生平介紹
威廉福克納於1897年九月出生於新奧爾巴尼,密西西比(New Albany, Mississippi),是家裡的長子。福克納四歲的時候全家搬到牛津鎮,這福克納幾乎一生都待著的所處。在福克納的眾多作品中,讀者可以見到美國南方與密西西比鎮如何影響福克納,其中的主題有南方人對南方舊有秩序的懷念,也有南方人的幽默,墮落…等等。同樣地,想到美國南方文學第一個指標也就是福克納。
福克納一生中並沒有正式地完成學業,他高中沒有畢業,於1919進入了密西西根大學(福克納是因為曾入伍過所以才得以進入大學),不過由於本身並不愛讀書在第二年就離開了校園。如同海明威,他們都沒受過正式的教育,而他們的學習都來自自身的閱讀。福克納一心想進美國空軍,不過因為身高太矮而被軍方拒絕。後來福克納假報身高,並且把自己的姓由Falkner改為Faulkner,好讓自己的姓氏更像英國人一點(在軍中的時候福克納甚至特意操著英國口音),而Faulkner這個姓也一直跟著他(不過也有另外一說,即福克納第一次出書的時候出版社不小心多加了一個u,他也欣然接受)。福克納起先在加拿大多倫多接受軍事訓練,不過訓練還沒完成戰爭卻也已經結束了。即使事實證明福克納從未真正的出征過,不過待他回到家鄉牛津鎮時,倒是到處拿軍中的事來說嘴,好似真的有打過仗似的;福克納甚至跟其他人說他因為打仗而腦中有一塊銀板卡在裡頭。福克納於大學時期便在校刊發表了不少詩作與短篇故事,也在進大學的第一年發行了第一首詩:“L’Apres-Midi d’un Faune”。經歷三學期之後,福克納休學,不過依然為校刊寫作。後來經過友人Stark Young(當時為小說家)介紹,福克納到紐約作一份書店助理的工作,而這書店的主人正式之後福克納一文學前輩Sherwood Anderson(即Winesburg, Ohio中譯<<小城畸人>>作者)的夫人。福克納從來沒有長久穩定的一份工作,更確切的說,他幾乎很少很認真的作一份工作。福克納亦在郵局工作過,不過卻是惡名昭彰的成天遊手好閒,無所事事,經常把客戶的信件稿丟了就算了,更經常被人看到在上班時間同朋友打牌。附帶一提,福克納曾經當過童軍團指導老師,不過到最後被要求辭職,原因是因為他嚴重的酗酒問題。福克納的酗酒問題為眾人所知,他連到要領諾貝爾文學獎之前都還在酗酒。除了酗酒之外,福克納也熱愛馬術,不過經常摔馬(有些福克納專家開完笑說是因為福克納實在太愛喝酒了)。
從現在看來,福克納無疑是個文學巨人,然而,他的文學路並不是那麼樣的順遂。在出版小說之前,福克納第一個作品是詩集 The Marble Faun於1924年出版,不過並沒有受到注目。在此其間,福克納搬至紐奧良並加入了由 Sherwood Anderson, Hart Crane, Ernest Hemingway, Edmund Wilson等人所組成的文學社交圈。 在1925年,福克納完成了第一本小說Soldier’s Pay也透過Anderson的介紹將小說出版。之後福克納到歐洲旅行,福克納曾待在義大利以及巴黎,他對巴黎的描寫讀者可以在他之後的小說Sanctuary裡頭看到。另外,在巴黎福克納也常光顧一間喬哀思常去的咖啡廳,不過福克納表示因為自己害羞的個性使他從來不敢去跟喬哀思打招呼。
在Soldier’s Pay之後,福克納陸續出版了Mosquitoes(1927) Flags in the Dust(1973才出版) Sartoris(1929),不過這些書始終都沒讓福克納出名。在寫 Sartoris時,福克那同時著手寫他之後最為人所知的代表作The Sound And The Fury。The Sound And The Fury是一本福克納完全依循並滿足自己創作慾望而非依照出版社方向,也非迎合市場口味的書。這本書使福克納聲名大噪,而在The Sound And The Fury之後更有As I Lay Dying, Light in August, Absalom,Absalom!等大作問世。 這些小說都是環繞著美國南方,而福克納更創造了一個叫做Yoknapatawpha的小鎮,許多福克納創作的故事都在此地發生,也有許多人名不斷的重複,例如短篇故事“Barn Burning”中的Snope家族的故事後來也寫成了一個三部曲: The Hamlet , The Town, The Mansion。還有The Sound and The Fury的康普森家族成員也在 Absalom, Absalom!中出現。 依照創作年代排列有:Sartoris, The Sound and The Fury, As I Lay Dying, Sanctuary, Light in August, Absalom, Absalom!, The Unvanquished, The Hamlet, Go Down, Muses, Intruder in the Dust, Knight’s Gambit, The Town, The Mansion, The Reivers ;短篇小說則有:“A Rose For Emily”, “Spotted Horses”, “Dry September”, “That Evening Sun”, “Shingles for the Lord”, “Barn Burning”。附帶一提,類似這種創作概念的作家與中文作品有:蘇童的香椿街還有西西的肥土鎮,他們也都表示是受福克納影響。另外,除了文學小說之外,福克納也寫偵探小說, Knight’s Gambit即一例。在寫完 The Sound and The Fury與完成 As I Lay Dying這段期間的同時,福克納在1931年出版了其頗受爭議的一本小說: Sanctuary,除了內容驚聳動人之外,福克納亦曾公開表示他寫這本書完全是為了商業利益考量,完全稱不上甚麼藝術創作,不過有趣的是許多福克納愛好者或專家表示剛開始雖然都抱著極度排斥的心態閱讀 Sanctuary但後來都驚呼這本小說實在也不輸其他福克納作品。 Sanctuary也的確大賣,使得福克納更受到讀者的注意。
福克納於1949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福克納也將一部份的奬金拿來成立一個文學獎項,即Pen/Faulkner Award of fiction。福克納亦得過兩座普立茲獎(Pulitzer Prize)。福克納晚年於維吉尼亞大學當駐校作家,在一次摔馬事件沒幾年後,於1962年六月因心臟病發逝世,死於密西西比。
二、重要作品介紹
I. The Sound and The Fury (1929) 中譯<<癡人喧囂>>或<<聲音與憤怒>>
<<聲音與憤怒>>並非福克納第一本小說,但想到福克納第一個想到的大概就是<<聲音與憤怒>>這部小說了。<<聲音與憤怒>>後來被視為福克納最成功最完美的小說,而福克納本人也表示 <<聲音與憤怒>>是他自己最鍾愛的作品,因為它是個「最華麗的敗筆」(most splendid failure)。如前文所提,<<聲音與憤怒>>的出版並沒有馬上造成廣大的迴響,但在幾年後卻成為了現代主義文學以及意識流手法小說的一大代表作。
<<聲音與憤怒>>由四個章節(即三兄弟的敘事以及聚焦於女管家Dilsey的第三人稱敘事)拼湊而成,故事是在描寫美國南方權貴家庭康普森家族(Compson)的沒落,內容主要縈繞著康普森家族的女兒Candace (Caddy)以及其三個兄弟大哥Quentin, 二哥Jason,以及小弟Benji四人之間的關係。據福克納表示他原先只想寫Caddy的故事而已,故事就是一個女孩穿著污漬的內褲爬上樹去偷看喪禮,而她其他兄弟連她爬上樹的勇氣都沒有就只能在樹下望著她。福克納表示,原本他只打算用一個兄弟還述說這個女孩的故事,後來發現一個不夠,又加了一個。寫完第二個部份的時候,福克納仍然覺得這個女孩角色實在太美麗太令他著迷了,於是福克納又增加了第三個兄弟來說這個故事。到最後福克納發現他需要一個人再來把這整個故事再清楚說一遍,於是這部小說總共有了四個部份,即四個敘事者依序為小弟Benji,大哥Quentin,二哥Jason,最後則為重點在管家Dilsey的第三人稱敘事,也是四章裡頭唯一一個非第一人稱敘事的章節。
欲將 <<聲音與憤怒>>這本小說的故事情結寫成一段一段以概述之,筆者認為頗為困難,因為<<聲音與憤怒>>本身結構特別,除了敘事者不斷轉換外,另有一困難為因福克納運用意識流手法使得故事真正的先後時間性在小說是被徹底打亂的,尤其是開頭第一張小弟Benji的部份,由於Benji是個弱智者,對於時間的現在與過去完全無法分辨,初讀小說者或許會大大受挫並惱怒想放棄。本文除了先將故事整個脈絡給與大意之外,四個敘事者分開概述,也會配合整個故事的時間作為輔助說明。另外,筆者亦會在最後加上一個時間的總整理表,給想閱讀本小說者參考用。
<<聲音與憤怒>>講的是美國南方康普森家族的故事,前面三段由康普森家族的三兄弟敘事。他們的故事都環繞的它們的姊妹 Caddy。 大哥Quentin深愛著妹妹 Caddy,而因為 Caddy長大後變得淫亂,而Caddy後來的懷孕使Quentin徹底心碎並陷入瘋狂,並於1910年投水自殺。Caddy與Jason的關係相較之下非常緊張,Jason因為Caddy的淫亂而失去原本Caddy先生給他的銀行工作,也因此深恨著Caddy,對Caddy的女兒Miss Quentin更是苛刻不已。康普森家族在內戰之前在當地室有名望的家族,其祖先亦是當地的開墾者。而在內戰之後康普森家族逐漸沒落,財產也跟著慢慢殆盡。康普森爸爸是個大酒鬼,並且又經常講一些莫名奇妙,似是而非的言論,而這些言論也都深深影響著大哥Quentin。在<<聲音與憤怒>>堪稱經典的一景即為三個兄弟在童年時望著樹上的內褲沾到泥巴的Caddy,而沾到泥巴的內褲就象徵著Caddy的不貞,也被視為康普森家族的衰落。就表面上來看,康普森家族的恥辱與殞落來自Caddy的淫亂,還有Benji的智能障礙,但實際上,這個家族幾乎除了黑人女管家Dilsey之外,沒有半個是正常的。如前文所提,康普森爸爸是個酒鬼,康普森媽媽則是成天自怨自艾的憂鬱症患者,她病到根本無法照顧自己的四個小孩,一切只能依賴Dilsey。大哥Quentin非常聰明但一生卻跳脫不出對妹妹的愛,在讀哈佛的第一年要結束時就投水自殺,而在Quentin過世一年後康普森爸爸因為酗酒而死亡。二哥Jason是個極端的憤世者,待人又極微刻薄,心裡除了錢之外甚麼都不在乎。在Caddy生下女兒之後,因為無力扶養所以把小孩Miss Quentin留在康普森家裡,當然,照顧Miss Quentin的責任又落到Dilsey身上。Caddy每個月都會固定給Jason錢讓他照顧Miss Quentin,不過見錢眼開的Jason總會把那些錢暗槓下來,對待Miss Quentin更是刻薄。在故事的最後一天,1928年四月二十八日,Miss Quentin偷了Jason的錢並從家裡逃走,Jason氣憤的出門找她(當然沒找到),而其他人則跟著管家Dilsey到教堂去作復活節禮拜。
i. 1928年四月七日:
此篇的敘事者為小弟Benji,是個重度智障者。福克納將此篇放於第一篇必有其用意。一為因為Benji的智力殘缺使得Benji沒有分辨今昔的能力,於是在這頭章,其實故事很多重要的事情都會出現在Benji的敘事裡頭。另外,把智障Benji的敘事放在第一個實也是呼應其書名The Sound and The Fury,福克納是借典於莎士比亞的馬克白,裡頭就有一個白癡在說故事。此段讀來甚是困難,時間錯亂的不得了,筆者的建議是將三個黑人幫傭當作時間先後的一個依據,即最早的Versh,接下來的是 T.P,也就是前者的小孩(當 T.P 出現時,Benji估計大約十五歲),最後就是 Luster了,他出現的時候也就是敘事當下的時間而非回憶,即Benji三十三歲的時候也就是在1928年復活節的前一天,這段的主軸也就是Luster與Benji同在以前康普森家足的高爾夫球場上到回家的時間而已,而內容卻涵蓋了快要三十年之間發生的事情(即從Benji有記憶以來的事情)。另一個辨別方法是,閱讀時遇到斜體字時需多當心,停下來想想那段文字是在說甚麼時候,還有是誰說的。一開始的景象為Benji與康普森家幫傭Dilsey的孫子Luster一起在康普森家的草原尋找Luster遺失的他原本要去看表演(Minstrel show: 白人扮成黑人的滑稽表演)的二十五分錢。這片草原再遠些就是高爾夫球場,這些土地原本都是屬於康普森家族的,不過因為要給付大哥Quentin到哈佛上課的學費所以就將土地給賣了。Luster帶著Benji一起找被打到遠處的高爾夫球好拿來賣給那些打球的人,這樣它就可以攅夠錢去看表演了。在這同時,小弟Benji(其實也不小,畢竟都三十三歲了,只是他是家裡最小的弟弟)突然哭了起來,原來是聽到球員在叫桿弟Caddie而Benji認為他們就是在說他姐姐Caddy。接著Luster要帶著Benji跨欄杆,而這也讓Benji想起多年前姐姐Caddy同樣也幫助他跨過那個欄杆(被釘子卡到衣服)。從本章讀者可以得知,在康普森家族真正愛著並關心Benji的只有兩人,一個就是姐姐Caddy,另一個則為康普森家中的幫傭Dilsey,另一方面,刻薄的二哥Jason一心只想趕快把Benji送到精神病院。在這段回憶裡,Benji也想到那年(1902)他母親與叔叔Uncle Maury在家中爭論,而Uncle Maury與康普森家的鄰居Mrs. Patterson偷情,Uncle Maury總是利用Benji與Caddy來送信給Mrs. Patterson。康普森媽媽不想讓Benji出門去,表面上是說外面很冷怕他招涼,但實際上是因為康普森媽媽覺得讓Benji出門很丟臉。Benji的智能障礙一直讓除了真正關愛他的人(即姐姐與黑女人幫傭)之外的人被認為是家族的恥辱,Benji的媽媽甚至讓覺得他的出身是一種懲罰,也因為在Benji還很小的時候智能問題尚未被發現而到大了發現的時候,Benji的媽媽決定將他的名字從跟Benji的叔叔一樣的Maury改為現在的Benji。在這段敘事裡頭,Benji憶起的事情非常多也很煩瑣,不過大部份都是圍繞著他姐姐Caddy的回憶。讀者在讀的時候將會發現Benji會不斷的重複Caddy smells like trees這句話,這段話出現的時候也是Benji回想起姐姐Caddy心裡的話,而我們也可以發現,當Caddy貞操不在的時候Benji就會開始大哭,這現象最早的源頭就是Benji與其他兄弟看到Caddy內褲的污漬時後。後來Caddy結婚的時候Benji因為回想起之前(1905年Caddy則於1910年結婚) Caddy回家帶著滿身的香水味而讓他因此大哭,因為Benji聞到的不只是香水味,當然還暗示了他聞到了Caddy的不貞,即使Caddy將身上香水味洗去Benji仍然繼續哭嚎。在本章的最後,Benji最後的追憶片斷為1898年Caddy用髒內褲那天,在他們回家後Dilsey安排小孩們上床睡覺而Caddy並沒有洗去內褲的污漬就去睡了。
裡頭還有一個故事裡的另一事件,就是Benji想起以前因為嚇到正在下課的女學生們,不過因為女學生們的爸爸誤以為Benji企圖侵犯他們,於是把他閹割了,不過這事件在此章並不特別明顯,到了最後Jason的敘事才得以明朗。
最後,從本章我們可以整理出Benji所鍾愛的三個東西,一為康普森家族原有的大片土地,即後來被變賣掉來支付哥哥Quentin去哈佛的學費的那塊,二為他姐姐Caddy,三則為火光,在本章中我們可以看到Benji看到火光時就會停止哭泣,相對的,火光被奪走他便會開始哭鬧。
ii. 1910年六月二日
這段是大哥 Quentin生前最後一天的獨白。同上個章節Benji的敘事,Quentin的敘事大部份亦是環繞著妹妹。即使這段獨白的時間一下子跳到上個敘事的十八年前,讀者其實還是可以在本章中找到一些前後呼應的地方。章節的一開頭是Quentin在哈佛大學宿舍醒來,並縝密地計畫著自殺,於是Quentin一整天就到處遊蕩。Quentin與Benji的敘事有許多可比較之處,兩者雖同樣都在追憶Caddy不過我們可以發現,Benji追憶的多為童年時期,而Quentin追憶的多為青少年時期的(並且多以斜體字呈現,讀者在閱讀時可多加注意),當然從Quentin的追憶嗅出Quentin對貞操的執迷,他甚至想騙他爸爸說他跟Caddy亂倫來掩蓋Caddy的淫亂。另外,讀者也會發現與Benji相較之下,Quentin所反覆思考的東西是比較哲理且抽象的,而Benji較重於感官上的回憶,例如氣味。Quentin反覆思考的事情有關於時間的,榮譽的,罪惡的,當然還有在他腦中一直揮之不去的貞操。Quentin受爸爸的思想很大,爸爸的憤世態度以及虛無主義精神也都不斷在Quentin的腦海中。在Quentin騙爸爸說他跟妹妹亂倫時,爸爸蠻不在乎,還說貞操是男人發明的東西。另外,在本張開頭很重要的一個主題就是Quentin想戰勝時間,他甚至以為他只要把手錶打破了聽不到鐘針的走動聲就可以忘卻時間所帶來的傷痛(如康普森家族的沒落)。當然,福克納會一直讓讀者讀到時鐘與手錶的目的,也是在強調並討論時間與記憶的重要性。讀者另外可以注意到的是Quentin對影子亦是十分著迷,文中會不斷的出現shadow,而這shadow也同樣可以影射到康普森家的沒落;並且前兩者,即手錶的滴答聲,還有影子,這兩者也都呼應本書之借典於馬克白的書名<<聲音與憤怒>>。而最後,Quentin從時間的大牢裡逃脫的唯一方法就是自殺。
另外,我們也可以知道是Caddy不斷成長的性慾與性徵讓Quentin痛苦的無法自拔,而他同樣也無法接受父親那種聲稱女人的貞操很純粹不過是男人所發明的,另外,這貞操的問題也呼應著當時美國南方對於女性既有的要求,認為貞操是高尚的不應該隨意被破壞或剝奪。當然,我們讀到的應當不只是Quentin與Caddy之情而已,而似乎有種更難以言喻的情愫在裡頭,(他甚至問Caddy要不要跟他一起自殺,也在路上跟蹤一個神似Caddy的女孩)。Quentin即使面對面跟Ames這個他所痛恨並讓Caddy懷孕的人也幾乎無能為力也在路上認錯人亂跟人打架。
本段的文字堪稱本書最難懂,挑戰許多的讀者,也是福克納作品中很常被拿來研究的一段。福克納設了一個有趣的局,讀者可以發現Quentin雖然為康普森家族中最聰明的孩子,也是比較讓人喜歡且同情的角色,但仔細閱讀後,會發現Quentin的敘事是最不可依賴的一個,甚至要比Benji的更不可靠。
iii.1928年四月六號
這段是二哥Jason的敘事,與前兩章相比閱讀起來簡單許多,因為Jason講的大多是當下發生的事情,而這種簡單的,直線式的敘事也剛好反映出Jason的頭腦與哥哥Quentin相較之下來的簡單,也呼應了Jason的腦中除了錢跟對家人多多的不滿之外,幾乎沒有別的。在此章開頭的第一句(也是非常有名的一句): “Once a bitch always a bitch”也很明白的顯示出二哥Jason刻薄的個性。當然,這章較有調理又較清晰的敘事,也讓故事許多疑點與模糊不清的事件明朗化,最主要的三個為弟弟Benji的被閹割,Quentin的自殺(在第二章並沒有清楚描繪其死亡),以及Caddy的離婚。Jason是康普森媽媽最疼愛的孩子,而在大哥Quentin死後,Jason更是得扶養家裡老老少少。因此,塌心中滿是怨恨與抱怨,讀的時候我們更可以發現Jason總是百般挖苦,總是說一些,“至少我沒有喝酒喝到自己醉死“,或是“至少我沒有要家裡賣掉土地好讓我去哈佛投水自殺“之類的話。這段敘事的場景非常簡單,大多就是在顯現Jason與Miss Quentin的不睦與彼此緊張的關係(Jason甚至要拿皮帶抽他), 以及Jason怎麼樣私贓Miss Quentin的養育費。而在這個階段的Miss Quentin的年紀,也大抵跟在Quentin的敘事中所回憶的Caddy差不多,都是進入性的成熟期,而讀著也可以發現,Miss Quentin似乎遺傳了媽媽淫蕩的個性,也在外面跟男人濫交。 在本章除了看到Jason對自己的姪女Miss Quentin是多麼刻薄之外,他對一個Luster這幫忙照顧Benji的黑人小孩也極盡刁難與刻薄所能,因為在第一章的時後我們舊知道Luster要去看表演的票不見了,而Jason有一張不但不願意便宜的賣給他,更把票給燒掉。
經常有人說<<聲音與憤怒>>的前三章都是用意識流手法完成的,不過筆者對此相當懷疑,因為如前文所說,Jason的敘事是非常直線式的,並且當他回憶到以前的事情的時後並不會帶給讀者太大的困擾,換句話說,Jason敘事中的當下與過去並不是如意識流手法一般,將大腦中任何片斷的記憶都寫下來,而是較有制序的。
iv.1928年四月八日。
此章是本書唯一用第三人稱寫成的敘事,即一全知的敘事者,也可以說是福克納自己的敘事(也有學者認為這段是福克納給Caddy的敘事,因為Caddy身為故事一重要中心卻沒有自己的敘事),而焦點多放在康普森家的黑人女管家Dilsey身上。此章的主軸有兩個,一為Jason因為發現錢被姪女Miss Quentin偷了而氣憤地一路去找她,二為Dilsey帶著其他康普森家族的人到教堂參加復活節禮拜,而在教堂時聽到牧師的一席話讓Dilsey對康普森家族的沒落有所體悟。在Jason去追尋Miss Quentin的過程,Jason在路上欲找一個地方的警長幫忙,但警長認為Jason並沒有足夠的證據而拒絕幫忙。Jason繼續開車去找Miss Quentin而他相信Miss Quentin的情夫就在表演的團體(Luster要去看的)之中,Jason生氣的要守門的老人讓他進去並問他關於Miss Quentin情夫的事,結果激怒了守門人並打了一架。Miss Quentin的成功脫逃象徵著康普森家族男人的無能,除了在無法管住Miss Quentin跟他媽媽類似的女人之外,還有Benji的智能不足,Quentin的偏執,康普森爸爸的酗酒問題與不切實際,以及Jason的苛刻個性,都是康普森家族的陰影。
然而,Dilsey的堅毅性格使得康普森家族的悲劇並不那麼悲慘,也給讀者對於康普森家族最後一線希望,至少Dilsey還有能力讓家裡剩下的人聚集起來一起參加復活節禮拜。而關於復活節禮拜,福克納當然不是隨隨便便選一個日子或節日而已,而是復活節背後再生的意涵。此章的最終,也是本書的最後,畫面再度被帶到智障Benji身上,原本還是在車上哭鬧的Benji看到窗外的路邊街景跟他童年時就有的秩序都一樣,Benji於是停止哭泣。Benji的平息也許就為康普森家族的悲劇打上個問號,也做了個緩衝,暗示著也許還有一線希望。
此章作為最後一章還有一個重要性,就是它是最客觀在描述康普森家族的悲劇性沒落,也可以說是與第一章Benji的種客觀性做前後呼應。另一方面,第三第四章,相對來說,寫的都是敘事者自己內心的聲音,當然就比較不客觀了。
時間表:
1898年:Jason Compson III建造了康普森家族的別墅。這年大哥Quentin九歲,大姐Candace七歲,二哥Jason五歲,小弟Maury(即Benji)三歲。家裡的黑人管家及幫傭為Roskus與Dilsey小孩為Versh, Frony, 還有T.P。
1890年:Maury被發現是智障,於是被改名為Benjamin小名Benji。
1902年:叔叔Maury吩咐Caddy與Benji送情書給鄰居Mrs. Patterson
1903年:兩姐弟送信被Mrs. Patterson抓包。
1905年:Caddy第一次使用香水(十四歲)惹得Benji大哭。
1908年:管家Dilsey要Caddy與Benji不要再一起睡覺。又,Caddy被Benji撞見 與其他男人接吻,Benji開始大哭後Caddy聞聲立刻離開那男人並去照顧Benji。Caddy用肥皂洗了自己的嘴巴並向Benji保證再也不會這樣。
1909年:康普森爸爸將土地賣掉以支付大兒子Quentin的學費。Caddy開始同Dalton Ames約會,並失貞於他。哥哥Quentin知道後要求Caddy與他(Quentin)同歸於盡,但卻沒勇氣真那麼做。後來Quentin又去找Ames但是打架也打輸,於是他決定告訴康普森爸爸說他跟妹妹亂倫, 不過康普森爸爸對此蠻不在乎,讓Quentin更加絕望。
1910年:Quentin回家發現妹妹懷孕了,而Caddy並不告訴他孩子的爸爸是誰。在這年Caddy跟Herbert Hend結婚,Jason也因此得到銀行工作。在Caddy的婚禮上,Benji喝醉。同年五月Benji因在一學校門欄看女學生而嚇到她們,被誤以為要攻擊他們,後來Benji被去勢。六月時大哥Quentin自殺,而幾個月後Miss Quentin出生,而Caddy也被康普森媽媽趕出家門。
1912年:康普森爸爸因過度飲酒而死。Caddy偷偷觀看爸爸的喪禮卻被弟弟Jason發現,還把她責罵了一番。管家Dilsey則讓Caddy偷偷進家門去看弟弟Benji還有女兒Miss Quentin。
1928年:Miss Quentin自家中逃跑。
最後,福克納因為認為四個章節無法清楚描述康普森家族的故事,而在1945年又加上附註,最先收錄於The Portable Faulkner 裡頭,裡面讀者可以發現在1940年Caddy死去(不過寫的相當曖昧,讀者無法真正確定),附註裡頭也寫到Benji在1933年被送到精神病院。附註裡頭也對Miss Quentin到底偷了多少錢做了討論,認為應該比七千元還多。
II. As I Lay Dying 中譯<<出殯現形記>>或<<正如我彌留之際>>
As I Lay Dying於1930年出版,一本福克納聲稱自己只花了六個禮拜就完成的做品。與<<聲音與憤怒>>相比,雖然<<出殯現形記>>也是在講一個南方家庭的故事,不同的是,前者講的是曾經有錢有勢的康普森家族,而在<<出殯現形記>>中講的是貧窮的Bundren家族為母親Addie送葬那幾天的故事。此故事同<<聲音與憤怒>>都發生在Yoknapatawpha小鎮。<<出殯現形記>>亦堪稱意識流文學一大代表作,有十五個敘事者,全故事共分五十九章,而最短的短到只有五個字:“My mother is a fish”。
故事的一開始,Bundren家的長子Cash就在媽媽Addie住所的窗戶外準備好了所有工具在做媽媽的棺材。在這同時,即使Addie病危,她另外兩個兒子Darl與Jewel卻要幫鄰居送東西,好賺那區區三美元。不過Jewel其實不願意同Darl一塊去,因為他擔心這樣回來媽媽早就死了。而Darl得目的也是如此,他不想讓媽媽的私生子,也是Addie最寵愛的Jewel,得以在媽媽死前還陪在她身邊。在這兩兄弟離去不久後,母親Addie就過世了。另一方面,在小女兒Dewey Dell一直陪在母親的身邊的時後,小兒子Vardaman聽了爸爸的話去捕魚,也捕了一條很大的回來,但也因為面對母親去世的重大創傷讓他分不清楚死的究竟是媽媽還是魚,於是他把兩者搞混了,才會出現福克納最有名(有褒有貶)的超短章節。在此同時,Dr. Peabody剛好抵達Bundren家來致意也來看母親Addie,導致小兒子Vardaman又再度混亂,認為媽媽是被Dr. Peabody害死的,於是小兒子氣憤的把Dr. Peabody的馬同馬車都給驅走了。到了下午時分,大兒子Cash也把棺材給完成了,不過到了晚上的時候小兒子Vardaman擔心媽媽在裡頭會呼吸不過氣,於是再棺材上鑿了兩個小洞要給媽媽透氣用。另一方面,女兒Dewey Dell由於未婚懷孕感到無比的焦慮而沒有多餘的心思為母親的死哀悼。過了幾天兩兄弟回來了,看到天上盤旋飛著的禿鷹,他們知道母親已經過世了。就在這個時候Darl滿是嘲諷的對Jewel說著風涼話,說至少他的馬還活著。
其實早在多年前,Darl出生沒多久後,母親Addie就像他先生Anse要求說以後死了也要安葬在自己的家,Jefferosn鎮。當然,基於義務Anse該按照遺志把Addie送回傑福森鎮,但Anse到那兒別有目的,就是買一副假牙。更確切的說,除了兩兄弟Darl與Jewel之外,其他人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除了剛剛說得爸爸要一副新假牙之外,大哥Cash想要到那裡買色情書刊,妹妹想到那裡找醫生墮胎,而小弟Vardaman想買一組玩具火車。
在出殯的第一天晚上,Bundren一家人待在當地一個有錢人家,而就在當晚他們要過的橋被溪流給沖斷了,於是一家人被強迫要橫溪而過。就在過溪的時後棺材也被沖走了,而Cash的腳傷加劇,他們的驢子也全被沖走。這時候鄰居(也就是拖他們送東西的Vernon Tull)剛好看到就趕過來幫忙,也幫忙找Cash那些木材工具。他們找了一個專門治馬的醫生來幫Cash醫腳,自然是越醫越糟,搞得Cash直接昏倒。Bundren家族還是需要驢子來托運東西,爸爸Cash用他自己原要用來買假牙的錢還有小孩們存的錢還有Jewel心愛的馬來換。Bundren一伙子人繼續他們的旅途,到了Mottson,那裡的居民都對這支送葬的隊伍極度反感害怕。在Mottson,女兒Dewey Dell還是到處尋找墮胎藥,不過到了藥局的時後,老闆不但不願意賣她(老闆聲稱是因為道德上的關係),反而建議Dewey Dell結婚。後來Bundren家留在Gillespie的農莊,而Darl多疑的個性再加上他想把媽媽漸漸腐敗的屍體給燒掉,於是Darl放火燒了Gillespie的農莊。Jewel竭盡所能拯救農莊裡的動物們,也奮不顧身地去把媽媽的棺材給救出來,後來Darl偎著媽媽的棺材痛哭失聲。隔天Bundren一家人總算到達Jefferson順利埋葬了Addie。Bundren一家並沒有因為縱火而背叛刑,他們反而宣稱Darl精神崩潰瘋掉了,於是Darl就被留在該地的精神病院。在此同時,女兒Dewey Dell仍不停尋找墮胎藥,結果有家藥局願意賣給她,不過賣給她藥的人根本不是醫生,只是在藥局後面幫忙的男孩而已。對方要Dewey Dell用性服務來換墮胎藥,當然,對方給她的也不是墮胎藥。最後,Anse說服Dewey Dell把她僅有的十塊錢好讓他去買假牙,故事的最後一幕是Anse裝著新假牙帶著新的妻子見Bundren家的小孩們。
從本書的結構,即每篇都短短的敘事的風格來看,我們可以說福克納不只是個小說家,更是個寫短篇小說的高手,甚至有學者認為,福克納就是個專門寫短篇小說的作家。
III. Light in August <<八月之光>>
<<八月之光>>可以說是除了The Sound and The Fury與As I Lay Dying之外大家最常想到的福克納經典作品,本書於1932年出版。<<八月之光>>的故事主要環繞在主角Joe Christmas因為有黑人血統而使得自己對自己的身分認同感到混亂。另外的兩個主軸是Lena Grove尋找她肚中小孩親身爸爸的過程,另一為Hightower的故事。福克納對每個角色都會不斷追述其過往,使角色更立體,人性化,也不會讓任何角色看起來很單純的是好人或壞人(讀者也許讀到後面些,即Joe Christmas童年到青少年時期時會漸漸開始同情他)。
故事開始於Lena Grove抵達Jefferson,而當時鎮上有一場大火,被燒的地方就是Joe Christmas的情人Miss Burden(與其說是情人不如說是性夥伴,讀者可以得知他們同住時瘋狂的做愛)的住所。Joe Christmas是個從小被遺棄的小孩,到育幼院的時後因為目睹裡面的工作人員再跟另一個醫生做愛而受到驚嚇,所以開始吃牙膏。育幼院那做愛被發現的女人害怕因此丟掉工作而威脅Joe Christmas說假若他敢說出去的話,她就要把他有黑人血統的事情說出來,並把他送到專屬黑人的育幼院去。之後這對偷情的男女不斷計畫要把Joe Christmas送到別的地方但都失敗(每次都被送回來)。後來Joe Christmas被收養,那時他正值青春期,由於對性的好奇,Joe Christmas成天跟妓女混在一起,也有一個妓女的女友。Joe Christmas的繼父看了很生氣,有次在酒吧撞見他們倆在跳舞打算過去修理兒子一番,結果反而被Joe Christmas用椅子砸死。Joe Christmas逃亡之路從此開始,他一路逃到Jefferson,他住在Miss Burden所有的小木屋。他們的性行為肆無忌憚,且年齡相差甚遠,但最後Miss Burden懷孕了,但Joe Christmas拒絕作任何回應。Joe Christmas後來與Lucas Brown同住並且形影不離,也私下賣酒給當地的人賺了很多錢。這些Miss Burden都默默接受,也一直在經濟上支援Joe Christmas。但Joe Christmas乖劣的個性讓他覺得Miss Burden不過想向他逼婚,於是動手殺了Miss Burden,並再度四處逃亡。 Joe Christmas最後被處以私刑並被去勢。
<<八月之光>>裡頭討論私刑,種族,還有Joe Christmas與他室友Lucas曖昧不明的似同性戀的關係。本書同樣也用意識流手法,不過筆者認為不似The Sound and The Fury那樣難抓到敘事者(三個故事主軸的分割頗為明顯,時間點也不意混淆)。
三,影響
福克納的眾多文學作品使他影響許許多多的作家,如其它南方文學作家Flannery O’ Connor, Harper Lee,以及其他眾多當代重要的文學家 Marquez(在自傳裡可以見到馬奎斯對福克納的讚譽與景仰,以及他深愛Light in August), Stephen King, Toni Morrison (許多作品都借典於福克納), Peter Carey, Don DeLillo, Norman Mailer, Joyce Carol Oates, Cormac McCarthy…等等。福克納的文學絕對不是單單的南方小鎮的文學,而是可以讓讀者反覆思考人性,慾望,種族,現代性等議題的重要文學作品。
註:
筆者認為若想熟悉福克納作品,可先從As I Lay Dying開始,先熟悉其意識流手法以及一些南方話的口語寫法。相較之下,As I Lay Dying的故事內容與另外兩者相比輕鬆,也詼諧許多(Light in August相形之下沈重,黑暗許多)。福克納最大的特點就在於可以將悲劇性與喜劇性融合的恰倒好處,也都意義深遠。許多學者認為Absalom, Absalom!為福克納集大成的偉大作品,甚至比The Sound and The Fury難懂,可以等讀完大部份福克納主要作品後再拜讀。另外,若想讀福克納的短篇小說,可讀The Portable Faulkner,裡頭將Yoknapatawpha小鎮的故事都整理起來,讀來著實有趣,裡頭許多資料也都很寶貴,讀到長篇小說時都可以作連結。也有學者認為福克納的中篇小說The Bear中把福克納所講到的許多的主題都講進去了,福克納也是因此篇小說得諾貝爾獎(一般外文系不是選讀 “A Rose for Emily” 就是 “Barn Burning”,這兩篇當然為認識福克納作品以及風格很好的入門作品,但筆者認為還有許許多多精彩的短篇也值得讀者們去細細品味)。
2010年8月1日 星期日
2010年7月29日 星期四
2010年7月16日 星期五
在匯文網的文章(英美文學資料庫)
許書銘
July, 2010
Vladimir Nabokov
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
納博科夫被喻為自喬伊思(James Joyce)以來最偉大的文學大師之一(同樣都沒得過諾貝爾文學獎)。納博科夫寫文學評論,寫詩,寫小說,寫劇本,也作編輯與翻譯。除了文學之外,納博科夫對於蝴蝶的研究也相當出名,甚至有蝴蝶品種用納博科夫之名命名。為了過生活,納博科夫在成名之前也寫些稿子賺取稿費,在報紙上出拼字填充題,還有設西洋棋棋譜,當語言教師,也教網球與拳擊。這樣看來,納博科夫確實是一位多才多藝的作家,在他的小說裡我們看得到他廣博的學問,也看得到納博科夫的幽默以及對許多事物的挖苦諷刺,最重要的是看到他作品中的強烈獨特風格,精闢的用字之美,以及高深的文字謎宮。
納博科夫的作品Lolita與Pale Fire在美國「現代書庫」(Modern Library)所列的一百本經典英美文學小說裡頭分居第四與第五十三名。
本文將納博科夫的生平分為四個階段: 一為納博科夫居住於俄羅斯1899至1919年間、二為他居於歐洲1919至1940年間、三為居住於美國1940至1959年間、最後則從1959至1977其返回歐洲的晚年。
1. 俄羅斯時期:
納博科夫於1899年四月二十二日出生於俄國聖彼德堡,來自俄國的權貴家庭。其父為當時俄國有名的政治家以及律師。納博科夫自幼便熟悉英俄法三國語言,事實上,那博科夫對於英語的讀寫的熟悉比其對於俄文的熟悉來的還要更早。據納博科夫表示,他在五歲之前是講英語跟俄語的,到五歲時才開始學習法文。因為納博科夫對這三種語言的熟臻,納博柯夫的語言風格也常被討論。他也被拿來與康拉德(Joseph Cornad)比較,因為英語都不是他們的母語,但英文的造詣皆高。然而,納博科夫並不喜歡這種比較。納博科夫翻譯自己的作品,有時候跟他兒子一起翻譯。納博科夫認為自己在俄國的童年是完美的,而他對俄國的記憶也紀錄在其自傳Speak, Memory當中。從納博科夫其他作品如 Mary以及Ada or Ardor: A Family Chronicle當中我們都可看到俄國的童年與青少年時期的記憶對他作品的影響。納博科夫家為東正教徒,不過他家人從來不要求他去教會,因此在納博科夫對教會失去興趣之後,他便再也不去教會了。納博科夫在17歲的時候從叔叔繼承了一座豪華別墅,不過後來因為布爾什維克革命的關係失去了這財產(他這輩子也不再擁有過任何房地產),也因為俄國的政治鬥爭迫使納博科夫家移民至歐洲。
2. 歐洲時期:
由於布爾什維克革命,納博科夫一家於1919年流亡於德國,納博科夫有一定的德文能力,不過他說他在德國時並沒有認識甚麼人。納博科夫於歐洲完成大學學業,畢業於劍橋大學三一學院,主修法國與俄羅斯語言與文學。在1922年,納博科夫的父親為了保護當時憲政民主黨的領袖Pavel Milyukov而遭到暗殺。在這場暴力的暗殺中,納博科夫的父親並不是殺手們的真正目標,這種誤殺的情節也出現在他有名的小說 Pale Fire裡頭。在老納博科夫遭暗殺後,納博科夫的母親與妹妹便移居布拉格,納博科夫則遷至柏林,且一待就是十五個年頭。剛開始在柏林的時候,納博科夫已是當地流亡人社區裡受矚目的作家與詩人。不過,為了可以溫飽生活,納博科夫同時教授語言,也教拳擊。同年納博科夫與 Svetlana Siewert訂婚,不過因為納博科夫沒有穩定的工作而遭到女方家人反對而解除婚約。隔年五月,納博科夫遇到了Véra Evseyevna Slomin,並於1925年結婚,維持了五十二年的婚姻。Véra對於納博科夫的文學寫作事業幫助極大,而納博科夫夫人最為人所知的便是她救回了Lolita的手稿,因為納博科夫原本打算將之燒燬。更有人認為,沒有Véra的話納博科夫的成就也很難如此輝煌,納博科夫夫妻之間堅定的愛情與總是形影不離的形象更是當時文壇一段佳話。在1936年時,因為當時濃烈的反猶太社會氛圍,Véra失去了工作,於是納博科夫一家人離開了柏林前往巴黎。納博科夫一家人並沒有在巴黎待太久,在二戰期間因為其敏感身分(Véra為猶太人,以及納博科夫父親被暗殺的政治背景)而再度流亡。這時候納博科夫決定要到英語系國家尋求一線生機(納博科夫表示在英國他求職屢屢失敗),一家人於1940年五月移民至美國。
3. 美國時期:
美國可以說是讓納博科夫揚名於國際文壇的地方,納博科夫亦在許多訪問中表示(也經常被問到自己認為自己是不是美國人),他虧欠俄國的實在是太多了,但他卻對美國的一些文化,如印地安舞蹈,南瓜派等等深感著迷,在機場秀出他美國護照的時候他也感到相當驕傲自己擁有美國護照。納博科夫在美國的第一份工作是在美國自然歷史博物館任職。1940年十月納博科夫遇到了Edmund Wilson這位將納博科夫作品介紹給美國的出版業與編輯界的貴人(Wilson也是許多作家成名的一大伯樂,如海明威 Hemingway, Faulkner, 以及Fitzgerald)。 Edmund Wilson與納博科夫維持了良好的友誼關係,其妻Mary McCarthy亦是有名的文學評論者,更是納博科夫的書迷,還為Pale Fire 寫了導讀 (不過 McCarthy 對於Ada卻貶大過於褒)。納博科夫先後任教於衛斯理大學,史丹佛大學,康乃爾大學,以及哈佛大學。納博柯夫大多開設俄國文學,歐洲文學課程,而納博科夫的課總是受到熱烈的歡迎,Thomas Pynchon 表示過自己曾經是納博科夫的學生,並且崇拜納博科夫(甚至在他的小說The Crying of Lot 49也出現明顯出現Lolita典故的短詩),不過納博科夫自己對Thomas Pynchon沒有印象。納博科夫於美國完成的有名作品有Bend Sinister (1947), Lolita (1955), Pnin (1957), Pale Fire (1962)等等。在Lolita一戰成名後,因該書帶來的豐沛利潤,納博科夫決定從校園退休全身投入寫作。
4. 返回歐洲:
Lolita一書所帶來的收益使得納博科夫得以休止教書生涯,也同時使得納博科夫得以返回歐洲更專心寫作(還有捕蝴蝶)。納博科夫從1961年十月開始便與Véra一同搬到瑞士的蒙特勒皇宮酒店居住,也在該地渡過晚年。在這段期間完成的作品有 Ada or Ardor: A Family Chronicle (1974), Transparent Things (1972), Look at the Harlequins!(1974) 以及自傳 Speak, Memory (1967) 也最後修繕完成。這段期間除了寫作,納博科夫仍然熱衷於捕蝶。納博科夫於1976年因為嚴重發燒而住院,在隔年支氣管嚴重阻塞,最後於1977年7月死於蒙特勒。在納博科夫的晚年他正在寫他最後的作品The Original of Laura,不過並未完成。納博科夫原本交代他的文學執行人將手稿給燒燬,但Véra與納博科夫之子Dmitri都不願意這麼做,而這寫在約125張紙卡上的手稿被保存在瑞士一銀行的保險箱裡頭,直到2009年才被公開並出版,令許多納博科夫學者與納博科夫迷欣喜若狂,同時,譴責納博科夫手稿未按照其本意處理的聲浪亦四處而起。
- Lolita (1955): 中譯《洛麗塔》,《蘿莉塔》 或是《洛麗泰》。
納博科夫曾表示,有名的是 Lolita而非他本人 (“Lolita is famous, not I. I am an obscure, doubly obscure, novelist with an unpronounceable name.”),此話也許並不誇大,是Lolita使得納博科夫享譽文壇,當時 Lolita更是備受爭議與關注。納博科夫於1949年開始執筆寫Lolita,於1955年完成。Lolita是在納博科夫於美國進行捕蝶時一邊在紙卡下慢慢寫完的。將作品寫於紙卡上一直是納博科夫最喜愛、也是最有特色的寫作方法,他邊寫(用削得尖尖的鉛筆)邊填補漏洞,到最後才工整的將稿子騰出來。Lolita因為內容被認為猥褻傷風敗俗被拒絕過最少四次,而首先答應出版的是巴黎一間不是很大也沒有名的出版社Olympia,直到1958年後才在美國上架,不過可笑也諷刺的是,Lolita總是與色情刊物擺在同個書櫃。Lolita亦曾被列為禁書,因為裡頭的內容有太多晦澀的性指示,並涉及道德淪喪的繼父與養女的不倫戀。
其實Lolita故事本身並不複雜,大意就是一個從歐洲要到美國教法國文學的教授愛上養女的故事。杭柏特(Humbert)要在美國找房子,杭柏特一看女房東的模樣就討厭認為她粗俗又讓人感到厭煩。房子的屋況更是一團亂,杭柏特看到自己房間時更是鐵了心告訴自己絕對不要住在這個零亂不堪的屋子,更不要跟這個他看了就惱怒的女人同住。就在杭柏特要離去的時候,女房東堅持要他看了花園再走,而就在此時杭柏特見到了洛麗塔(Lolita),洛麗塔當時正躺在花園草地上看漫畫書,全身被水噴得濕透。杭柏特被洛麗塔的美給震懾住了,然而,杭柏特愛的並不是美麗的女童而已,而是一種他定義為nymphet (原指森林的小女妖,寧芙)的女孩,認為她們有種獨特的吸引力。杭柏特日以繼日的在日記本上記錄他對洛莉塔的愛,也在日記本裡寫下對洛莉塔的媽媽,也就是房東的太太,有多麼的痛恨。房東太太後來要求杭柏特與他結婚,並威脅假如不答應的話,就要杭柏特搬出去。為了要繼續跟洛麗塔相處,杭柏特只得答應。他們的的婚姻有名無實,杭柏特甚至在日記寫下他得依靠藥物以及酒才能夠跟洛麗塔的媽媽行房。在洛麗塔被送到夏令營的其間,洛麗塔的媽媽發現了杭柏特的日記,她對杭柏特大發雷霆,稱他為怪獸。洛麗塔的媽媽衝出門外,待杭柏特拿著酒要再找她並打算騙她說日記只是他小說手稿時卻發現洛麗塔的媽媽已被車碾死。這場死亡對杭柏特來說幾乎是童話般的奇蹟,因為洛麗塔媽媽的死就使得杭柏特得以真正完全的擁有洛麗塔了,而可憐的洛麗塔卻無處可去,只能依賴著她的養父杭柏特。故事的第一部份在此結尾,杭柏特與洛麗塔開始他們漫長的旅程,一路都住在汽車旅館。
杭柏特想把洛麗塔教育成他想要的樣子,要洛麗塔學網球,跟洛麗塔講法文...等等。杭柏特更是限制洛麗塔的外出,也不讓她跟學校男同學相處。洛麗塔於是總藉口學校要演出需要排戲而到學校,杭柏特雖然百般不願卻仍是答應了。洛麗塔愛上了她的劇場老師昆拉特(Quilt),而昆拉特是位戀童癖者。有一次洛麗塔發了高燒住院,而就在住院期間洛麗塔被昆拉特給綁架了。這場綁架亦是洛麗塔逃離杭柏特控制的機會,洛麗塔跟昆拉特同住了一陣子,但因為昆拉特要求洛麗塔與其他女童男童拍攝色情影片洛麗塔再度逃跑。同時,杭柏特花了兩年的時間尋找洛麗塔的下落,但是怎麼找都找不到。小說一精彩之處即杭柏特與昆拉特之間的字謎遊戲,不過杭柏特始終尋不著洛麗塔,最後絕望地放棄。杭柏特後來收到洛麗塔的來信,洛麗塔已經結婚並懷了孕,不過洛麗塔因經濟困窘是寫信要跟杭柏特要錢的。杭柏特去洛麗塔的住處找她,讓他驚訝的是洛麗塔已不是杭柏特所鍾愛的那個模樣了,而只是一個普通的壊孕少婦(但洛麗塔也不過17歲)。杭柏特懇求洛麗塔同他回去,洛麗塔斷然拒絕,於是杭柏特傷心欲絕地離開,並留下四千美元。杭柏特靠著昆拉特留下的字謎追蹤到他的住處並射殺他。
就Lolita一書的敘事而言,時間點是杭柏特被關在牢裡頭等待死亡的時候所寫的回憶錄。有趣的是,在故事一開始就有一個約翰瑞(John Ray)博士為讀者寫下一篇前言,敘述拿到小說手稿的經過。在這手稿裡,故事的結局已經都被告知了,但讀著們還是得讀完整本小說才可以知道裡頭指的人是誰。例如裡頭寫了一位 Mrs. Richard F. Schiller於1952年聖誕結時難產而死,指的就是洛麗塔,但讀者假若是首次讀這本小說或許就不會知道這在說甚麼。另外一則有趣的事是一個叫做Vivian Darkbloom的人的出現,其實Vivian Darkbloom是納博科夫的假名,也是用其本名 Vladimir Nabokov重新打亂拼寫而成。筆者認為,仔細地反覆閱讀Lolita將更增加閱讀此書的趣味,而前言也與故事的主要敘事者杭柏特的敘事之間頗為衝突,因為我們可以知道,杭柏特並不是個可完全信賴的敘事者,他用華麗的字句讓讀者容易被他的語言所魅惑,裡頭出現的許許多多的雙關語(英法),字謎,以及對於愛倫波的喜愛,對於佛洛伊德精神分析的不屑,都可以在小說中看到,Lolita絕不是單調乏味俗不可耐的一本色情小說而已。
對於Lolita的評論以及解讀有非常多種,最常見到的是讀者認為納博科夫將洛麗塔視為年輕並且庸俗的美國,而杭柏特是墮落,世故,有學識的歐洲人。杭柏特也經常被當成文學中反英雄(antihero)的例子,甚至更有評論指出杭柏特其實有些納博科夫自己的影子在。不過納博科夫對於此類說法全部予以駁斥,納博科夫向來討厭為文學貼上標籤,他也指出他從來不曾想過要把誰當作美國的象徵,或是誰是歐洲的象徵。納博科夫更直說他一點都不在乎道德上的問題,他在乎的只有小說創作上的美學成分。
關於閱讀文本的方向,納博科夫曾在他在康乃爾大學的課堂筆記上(Lectures on Literature)中的頭一篇 “Good Readers and Good Writers”一文指出,他認為對於文本自身的了解是最重要的。他認為讀者應當先進入,並徹底了解文本本身的世界才能與所謂真實的世界,即自己所處的世界做連結以比較。納博科夫從來不認為文學是一種社會政治上傳達思想意識形態的工具,納博科夫本人是頗為極端的獨立主義分子,他拒絕任何隨意被扣上任何意識形態,更痛恨自己被標籤為哪種人,屬於哪個社群(不過就政治上,納博科夫表示自己是老派的自由主義者,也是反對共產主義者)。反之,納博科夫認為小說的創作很純粹的,就是一種藝術的創作。而對於這種極重視文本文字中所自己構成的世界,在他的小說Pale Fire當中更是大讓讀者過癮。
- Pale Fire:中譯《幽冥的火》
「是個掀開盒蓋就會蹦出小丑的魔術盒、蛋形珠寶、一個上了發條的玩具、棋局、一部令人嘆為觀止的機器、貓捉老鼠的遊戲、一部互動的小說。」這是 Mary McCarthy給Pale Fire所下的評價。Pale Fire是一座大大的迷宮花園,讀者似乎怎麼讀也無法很確切的讀出個所以然,好像從哪邊讀也都讀得下去。
Pale Fire一書在結構上本身就玩味十足,也甚是複雜。簡單點來說Pale Fire 指的是書裡詩人謝德(John Shade)寫的詩,但他在寫完的時候很不巧的被暗殺了。而這暗殺是個錯誤,目標根本不是謝德,而是金柏特(Charles Kinbote),更可笑的是,其實原本要殺掉的人也不是金柏特,而應該是金柏特的房東。這種誤殺情結,大多評論家與讀者都認為納博科夫在影射其父遭暗殺的過程亦是場誤殺。金柏特是個教授,並且是個同性戀以及嚴謹的素食主義者。他要為謝德的詩寫注釋以及評論,但其篇幅不僅遠遠超過Pale Fire本文的長度(納博科夫翻譯註解俄文詩亦遭到這種抨擊),另外金柏特又自己加上了一大堆自己的故事,還有對於祖國的鄉愁。由此可見,金柏特與謝德之間有嚴重的瑜亮情結,金柏特一心希望自己的故事可以被加入謝德的詩作Pale Fire裡頭。故事的另一主軸就是在Pale Fire詩裡頭,寫謝德女兒Haze因為其外表不討人喜愛以及自知才華無法像爸爸謝德一樣,於是投水自殺。謝德因為女兒的自殺而感到寂寥與絕望,將人生的無奈表達於詩中。
納博科夫研究的權威Brian Boyd曾表示,Pale Fire應是納博科夫最完整並且藝術成就最高的一部小說。然而,Pale Fire在結構上一點都不像小說,而是由金柏特的導文,評論,以及註解,再加上謝德的詩Pale Fire這九百九十九句英雄偶句體(heroic couplets)所組成。Pale Fire的閱讀方法,如同許多後現代小說,都挑戰讀者對傳統小說的讀法(像Barth的Lost in The Funhouse前面幾頁一樣,Barth要讀者剪下那寫著ONCE UPON A TIME THERE WAS A STORY BEGAN…的Mobius strip –麥比烏士條,一種似螺旋狀的條面而字寫上去之後則會無盡的循環,從哪裡開始讀都可以,也可像台灣詩人夏宇的Salsa詩集,要讀著自己拿刀片把頁數一片片割開才能閱讀)。在Pale Fire裡頭,金柏特告訴讀者可以把書割開,這樣邊讀詩邊讀評論註解會有幫助,不過最好的方法還是買兩本交叉閱讀。Pale Fire裡頭本身用典極多,如莎士比亞(Shakespeare),《卡拉馬助夫兄弟們 》(The Brothers Karamazov),愛倫波(Edgar Allan Poe),艾略特 (T.S Eliot),以及佛洛斯特 (Robert Frost) 等等。再加上Pale Fire本身的結構的特殊,更會使讀者不知個所以然。因此,許多評論家認為Pale Fire是一本involuted novel,即指結構複雜且為作者原創類型的小說。Pale Fire裡頭除了大量引用經典,納博科夫更是在裡頭大玩文字遊戲,雙關,也嘲弄自己的作品(parody),如教授Pnin還有女兒的名字Haze, Hurricane Lolita等等。 這種特色也是許多後現代文本的特性,即其互文性 (intertextuality)以及自我指涉性 (self-reflexivity)。Pale Fire亦為許多後現代文學研究者奉為圭臬。也有評論家指出Pale Fire為一本anti-novel (反小說),不過納博科夫也不完全贊成這種說法,簡單說來,納博科夫討厭任何文本分類,他更認為anti-novel根本就不存在。
納博科夫文學的成就以及地位自然無庸置疑,他帶給讀著們的閱讀經驗更是許多讀者終身難忘的。至今許多有名的作家都宣稱自己深受納博科夫影響,例如:John Updike, Salman Rushdie, Don DeLillo, Martin Amis, Thomas Pynchon, Zadie Smith, John Barth, Michael Chabon, Jeffery Eugenides…等等。納博科夫曾被稱為「美國後現代文學的老叔叔」,可見納博科夫對後現代文學作家之影響頗大。然而對於納博科夫是為現代,抑或後現代作家各有說詞,有評論家認為納博科夫創作的作品早期的屬現代,後期的屬後現代,而Lolita, Pale Fire, Ada or Ardor: A Family Chronicle這三本屬後現代無須懷疑(不過對於Lolita的現代/後現代性仍是有爭論,也有認為Lolita是現代主義文學作品的晚期作品,而非後現代)。不過有一點我們很確定,納博科夫並未真正的經歷過所謂美國後現代時期,1950年間他已經返回歐洲,甚少回美國,並在70年代末期就已過逝。另一點可以確定的是,納博科夫受現代主義影響甚鉅,例如他鍾愛喬哀思的尤理西斯(Ulysses),也曾在Lolita裡頭引用艾略特的詩。不過,納博柯夫的強烈風格以及文字藝術,似乎也讓納博科夫究竟應屬於現代或後現代作家的爭論顯得不那麼重要了。
引用書目:
Appel, Alfred, Jr., ed. The Annotated Lolita. New York: Vintage, 1991.
Couturier, Maurice. Nabokov in Postmodernist Land. 1993
Day, Martin S. A Handbook of American Literature. New York: Crane, 1976.
Nabokov, Vladimir. Speak, Memory. New York: Vintage, 1989.
---. Pale Fire. New York: Vintage, 1989.
---. Strong Opinions. New York: Vintage, 1990.
Schiff, Stacy. Véra :Mrs. Vladimir Nabokov. New York : Random House, 1999.
參考網站:
http://www.fathom.com/course/10701032/session5.html
http://en.wikipedia.org/wiki/Vladimir_Nabokov
2010年7月10日 星期六
二零零四年那年十八歲吧。
2010年7月9日 星期五
2010年7月6日 星期二
隨便寫
2010年6月29日 星期二
,
2010年6月26日 星期六
小記
2010年6月13日 星期日
X
2010年6月10日 星期四
2010年5月31日 星期一
2010年5月17日 星期一
.
我甚至要忘了你的長相了。
也許自己太脆弱了,這只是剛開始而已。我往後的人生也許還要這樣孤單下去好久好久,好久。
孤單孤僻孤傲幾乎成為了我的特質,變成人們辨識我頭上的灰色光暈。
自己的美無法被欣賞,自己的豐富不能被分享,是最致命的孤單。
又或許這就是一個甚麼的本質,我說不上來。
我很想念你,卻停止自己在日記上寫下你的名字,停止往下寫那些我不會給你的信。
我不知道你過的怎麼樣,你亦再也不像我提起。
我不敢讓你知道我怎麼樣,因為你顯得不關心,也從來不曾關心過。
我已經開始懷疑我對任何人的愛到底算過甚麼,
我對你,所有的 ,到底算是甚麼。
想努力拼湊出你的臉你的笑,想尋我何你曾經走過的任何痕跡,想跟你一起構成的城市
都崩解了。
我甚至沒好好抱著你哭過。
2010年4月2日 星期五
2010年3月15日 星期一
2010年3月8日 星期一
難過的
我太任性了。
我的父母親都是很正當正義的人,從以前的教育下我就討厭特權,看不起特權人士。以前媽媽對那種用盡方法關說要分到所謂好班的家長向來看不起。後來弟弟被老師整的很慘,家裡也不得不利用人脈希望能把弟弟分到好班(這讓我無比心酸難過)。所謂好班也不過就是老師是名師,而到了今天我了解到那些國高中的名師大多都是一堆窩囊,勢利眼,心裡一點都不純正。爸媽對台灣的教育也許是失望極了。想到媽媽總是被叫到訓導處就非常的生氣,至今這種怨恨還不斷存積在我的心中。最近比較深的體悟是關於醫療。爸爸也是託人關係讓我可以順利排到門診,據說那門診只有政府官員才能排得進去的。我的感覺非常的矛盾。我不喜歡這個樣子,卻不斷從中得到好處。後來漸漸想起來,從小到大其實我一直室有小小特權的人。原來我在這樣的呵護下長大好久了。我好怕我成為我討厭的那種人。但我的父母難道錯了嗎?愛自己的小孩是再也自然不過的事情了。於是這次我決定要好好的聽醫師的話好好吃要控制飲食了。不過這幾天的結果都非常不理想。血糖還是降不下來。我真的很難過很挫折又很煩躁。有時候覺得人活著好煩還得知道病痛,也不能就這樣突然死了。一定要經過很長的老了,病了,才能走。並且留下一些一定會傷心落淚的人,一些可能還會有點捨不得你走的人。所以我也從來沒勇氣去死過。只能不斷的逃避,蒙騙自己吧。哎。
2010年2月25日 星期四
2010年2月23日 星期二
:(
那是我極奇背叛的時光,曾經把一個老師氣到一夜白髮,也把另一個懷孕的老師氣到她直接在教室裡吐了起來。那時後我才十幾出歲,第一次摸到男童學的陰莖,而我甚麼都不懂的把他送進嘴裡感覺好陣噁心。也喝了人生第一口酒,吸了人生第一口菸。這些惡習不斷跟著我,我以為我徹底擺脫那個年代的痕跡。在幾年前我知道我頭一位暗戀的學長死去了,被車子撞死。來不及看他最後一面,連再見都說不成。我想著他無比俊俏的臉頰可能被車子碾碎了,健美的軀體也可能支離破碎。所以這些美麗究竟算甚麼呢。我拿起筆想在紙上寫下他的名,卻連這種勇氣也沒有了。不知道幾年後我會不會忘了他的名字該怎麼寫。我自私的只寫下一個C字。後來漸漸知道當時的朋友或是曾經認識過的人一個一個慘死,我從來都沒有機會去看看他們。我只能在日記一一記下每次聽到你們死訊時的死因。A:車禍,B:難產, C:車禍 D:慘死街頭 E:吸毒過量 F:自殺。
我不會告訴你們這些故事的。
2010年2月15日 星期一
2010年2月6日 星期六
隨
我不曾在國小發生過任何的愛戀於是那段時間的回憶瞬間變得可有可無。國小畢業那天我穿著全世界最蠢的全白polo衫還有最蠢的櫻桃紅色領結。老師哭著說他會永遠記得我們,我在畢業當天就覺得被欺騙。矯情的點燈傳芯,後面的布簾燒了起來。ㄧ大片混亂,茫然回到家裡,扔掉唯一一束花朵。我的確不留戀那段時光,不管再天真無邪我都不願去追。
那幾年的空氣都是燠熱的菩提葉總被烘得酥脆。突然想起曾經被你搭著的右肩,我需要把頭往右上望才得以見到的你的笑臉,都在那紅磚道上消失了。這幾日紅磚道被打掉了,我也不知道要換成甚麼。這樣的話,關於我同你的足跡就真的在這星球無影無蹤了。
不敢再踏入你曾經擁抱過我的任何場所
2010年2月5日 星期五
隨筆
關於遺忘,那不是一件我們會做的事情只是它有一天會發生。有時候我以為我忘卻了甚麼但心想心裡還有著“我忘掉了甚麼“這種話就等同根本還沒有忘計。記憶真是種折磨,偏偏記憶是我最擅長的事情。回憶一個人是需要勇氣的,所以我想趁著我還有那麼一點勇敢的時候紀錄下你甚麼。然而卻發現我對你的了解無比缺乏與不足。想想至今我也沒有了解過任何一個人,亦同我不讓人了解過我一樣。所以,我憑甚麼追求愛情呢。我害怕了解一個人太多,因為我孤僻高傲總容易討厭許多事情。我更害怕被人了解透視,因為我有好多一點都不堅強的地方,也有許多我一點都不會去堅持的關卡。我連醒來的時候都討厭看到任何人,難怪無法好好的愛。
近來在台南不斷在房間翻箱倒櫃的,不出預料地搜出許多以前的物品。我做了許多似棺材的小盒子裝著他們然後藏在一些奇怪的地方。最恐怖的回憶還是那些關於H的。一些我不敢去檢視,也不忍去遺忘的過往。還有一些以前朋友送的小東西,其實我都保留著。我有時候也覺得我很奇妙,從大家喜歡到大家討厭到我一點都不想在被討厭或喜歡了。
關於H,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夠親口向你說謝謝,你所帶給我的美麗的醜陋的,假如我不曾愛過你我想今天的我是完全不同的,或許更壞,也或許更好。我也想向你說對不起,然而我也不再想計較我對不起的是甚麼了。
離開了那些我愛過的人之後,世界沒有變得更糟糕。
2010年2月4日 星期四
2010年1月31日 星期日
2010年1月27日 星期三
青陽
回台南的頭幾天其實也沒有輕鬆到多少,前幾日都待在咖啡廳看了一大堆的資料。先是研究一下敘事學,這算是比較簡單的東西。畢竟敘事觀點在文學裡頭是最核心基礎的問題了。接著看空間學還有傅柯的監控理論,溫遜的肉體這些篇章。根本上我並不知道這個論文好不好玩。我自己很樂在其中就是了。我拿了兩本小說做比較,一本是Lolita另一本是The Collector。原本擔心這樣的比較會不會不大適合不過經過討論之後老師也覺得頗有趣的。我想到的事情有這些:關於敘事者的權利,他們給予故事裡頭女性的權利是怎麼樣。又,在The Collector裡頭的女性的narration的意含為何?有讓故事更有趣嗎?或是說,更可信嗎。接著我想到女性的肉體這件事情,還有他們的被監禁,監控是怎樣不同的。還有空間上的問題,L的空間看似非常廣到(H.H and Lolita's exile) ,Miranda的空間就是非常狹窄禁錮的。總言之大概有個頭緒了,我在發牢騷而已。呵。
寒假總有許多事情想要完成,看完RP的資料是一回事,自己想要讀的書也是很偏執的想要完成。還有詩集。很不要臉的寫了一些詩不過零零散散的該好好整理整理。
關於我自己,我應該是很滿意了。但是一種缺憾感卻不斷縈繞在心頭。尤其是在台南的時候。很多場所改變了,或是永遠都沒有改變。那些太多經歷過的地方,那幾年曾經過度興奮的歲月。荒唐。快樂。沒想到這兩件事情快要分不開來了。我也認為我在某些地方成熟了許多,但很多的小脾氣怪癖卻也永遠無法剃除。最可怕的是,我可能也更脆弱了。只是我不再會讓人發現。
2010年1月14日 星期四
表哥J,可笑的矛盾省籍情結。
J其實不過大我兩歲但我卻一直認為他大我很多歲數。他長得非常英俊,不過這幾年發福了。我有時候會笑稱這一切都是karma,因為他們那幾個表哥老是取笑我是胖子。小時候的確是被他們欺負的很慘,不過這也證明許多幼稚的憎恨都回隨著時間淡化。中間這十幾年完全沒有連絡過,也因為他父母離異的關係他也不會跟著媽媽回來。J的媽媽我對她印象並不深,只覺得她話非常多。北一女畢業,同我二舅為政大同學。結婚了好久之後離婚。我並不太了解J的媽媽,不過我一直叫她舅母即使正式說來她不是了。J的母親給我的感覺就只是負面兩個字而已,當然J的後母我一點也不喜歡她,能不見面是最好的了。原本很害怕見到J的,怕會有種尷尬然後尷尬又不好表現出來。幸而J是個善說話的人,我們聊的很愉快。講起來許多在美國的童年回憶,現在都可以笑笑的講了。
關於我的家人我常覺得他們有許多矛盾的情感,尤其對於台灣。例如說,表哥J總是很堅定的說自己是台灣人,而他也只會說台灣人。在美國有人說他是chinese他會生氣他會說自己是taiwanese。表哥J是好的,他頗具熱忱的在學習台灣文化台灣歷史。我想這也許就是所謂尋根吧。我的大姨丈也總是說自己愛台灣,不過他對許多台灣傳統文話頗為微詞,例如放鞭炮之類的。然後總是說在美國怎麼樣怎麼樣,台灣怎麼樣怎麼樣。總之台灣就是落後粗魯,而他又到處說他愛台灣。結果我到長大了才發現,他說的愛台灣不過就是講台語,仇視國民黨,盲目的擁護民進黨。我在美國的家人(在日本的阿姨亦同)皆仇視外省人。說仇視也許太重了,反正就是不喜歡,講到國民黨更是憤慨不已。我小時後也是這樣被洗腦的,蔣中正是壞人,國民黨是壞人,外省人怎麼樣怎麼樣。最矛盾的卻是我來台灣住了那麼久之後認為到現在還在擴散或是談論省籍情節是不道德且愚蠢的。歷史的仇恨當然不該被遺忘,只是,我們真的還要帶著我們好幾代的仇恨來觀看我們身邊的人嗎。就我一個七年級而言,假若到現在還在跟同學討論本省人怎樣外省人怎樣實在是最恐怖不過的事情了。
2010年1月11日 星期一
2010年1月9日 星期六
2010年1月7日 星期四
浮生,漂泊著的我們,他們。
這影片讓我想起一個問題,究竟我們出生的地方是家,死亡的地方是家,還是我們長大的地方是家呢。在我的認知裡,我有很多個家,紐約,德州,加州,台北,新竹,台南。很有趣吧,從美國的東邊到西邊,從台灣的北部到南部。然而我卻不敢指出哪裡是我的家,也不敢說出哪裡不是我的家。我帶著黃皮膚出生在美國紐約,本來就是異類了。我再搬到任何地方我不只是黃皮膚,我更是外來者。飛到台北之後也因為從美國回來講話剛開始怪腔怪調的,不過很感激我的父母,現在不說絕對不會有人相信我是在國外出生的小孩。在台北只住了一年多(到近幾年才知道是當時的房東漲價我父母並不想付這筆錢)就搬到新竹了。我讀了一年的小學,在木柵。不過我記不起來任何當時的同學。
到了新的學校我又是個外來者了,我永遠記得我的座號一直都是最後一個 40號因為我是轉學生。我讀的是竹科實小,許多從國外回來的家庭都把小孩子送到實小去。我甚至知道當時所謂歸國學員的小孩可以無條件的選一次學校來讀。我不知為甚麼,我爸爸決定把人生唯一的那次特權就用再國小上。也的確,大家都說實小環境單純,父母大都優渥教育水平高,這樣的小孩不會變壞(而我也在這幾年知道我們班當時最受歡迎的可愛同學去混黑道販毒結果被人給撞死了)。簡單來說實小的環境封閉,在那時候連單親家庭的小孩我都難以想像。然而因為那些所謂精英家長之類的,小孩子之間的較勁越演越烈。實小打的是自由自主學習的學風。我們每科都有專任老師,教室有冷氣,有電腦(於是男孩子特早接觸色情片),沒有制服,只又運動會那天得穿運動服而已,一年一次。從穿的衣服鞋子玩得玩具大家都要比較。也因為這種比較我有種自卑與驕傲的情感交織著。我才不穿他們覺得漂亮的衣服,也不穿nike球鞋,我也不玩當時流行的軌道車也不愛打電玩。結果我成了異類,再加上幼時微胖身材與稍細的嗓音,被討厭的體無完膚。有ㄧ天爸爸買了一雙nike球鞋,天真的以為穿了同學會跟我講話會跟我玩了,結果不,我被取笑的更慘,因為我是個娘娘腔死肥豬,不能穿nike球鞋。於是我這輩子再也沒碰過任何一雙打勾勾的球鞋。
實小是新竹科學園區高級中學的附設國小部,要進去國中部又得在重抽籤一次。我沒有抽到,當時心裡恍恐又緊張,想著又要到甚麼奇怪的地方當奇怪的人了。我讀了新竹建華國中,不過因為被其他同學知道自己是實小畢業的之後又被欺負討厭了。因為他們都說實小畢業的都自以為是,連打掃工作都不會做,每個都是嬌生慣養的少爺小姐,連老師都是這麼認為的。不過當然也有老師知道你是實小的之後會特別照顧你,因為他大概也猜到程度不會太差,學生父母的學歷大概也都比自己高,於是就有這種又愛又恨的情感吧。我被欺負的很慘,那兩年是我人生最痛苦的兩年。走到路上被人脫褲子,拿籃球砸,或是無緣無故被一群小太保揍了一頓。我甚麼都不敢做。我動不動就被找麻煩。
於是我又轉學了,到新學校又是外來者。我到三上畢業旅行前一周才跟同學講到話。也沒人喜歡我。在我國中時期幾乎沒留下任何值得留戀的朋友。我很高興我脫離了他們,甚至耳聞有些當年欺負我的小太保們慘死,我感覺無與倫比的幸福。
關於那麼多的家,我忘記紐約的雪,也忘記德州的一切,也忘了在加州大姨的家是怎麼樣了。好多好多年前我就這樣跟著父母跨過海洋來到台灣,他們的家。在他們的家鄉生活好幾年之後我好像再也不認真的覺得(或意識)我是在紐約出生的。我在美國長大過一陣子。我更想起長輩討人厭的問題,你喜歡台灣還是美國。問這個要做什麼呢,難道說喜歡美國就要飛回去討厭就要飛走嗎。(如同在電影浮生裡頭移民充滿許多無奈)
曾經問過父母為何當時要移民,一是父親在美國讀書,二是媽媽的親戚姊妹都移民了。都說是當時政治的不安定,大家都想到美國去。至今我還是想問爸爸為甚麼都到了美國有工作了卻又要回來。是想家嗎還是甚麼呢。這樣對我是好是壊我也無從判定,在美國當個香蕉,還是在台灣當個住過國外的小孩。
我突然想起在美國的畫面,我告訴我那時的體育老師(白人女性臉長滿雀斑)我要飛到很遠的地方可能不會回來的。她把我抱起來到空中告訴我說這樣就會飛了。她還告訴我一個我至今還記得的謊言,你會回來的而且我們都會記得你,David。
2010年1月1日 星期五
貳零壹零,關於我的年代,我們的年代。
曾經我認為音樂是最好的時間標的,也的確,往往聽到甚麼歌便會想起一些甚麼年代。例如說每當聽到五月天人生海海的時候都會想起國中畢業,然後會想起一個我煩了很久的友人。關餘流行歌,我想它就是有這種妙用,你不會太喜歡它但只要它出現心裡卻又能有共鳴。於是我決定用周杰倫來標的一個我的時代,那時後我國中,胖胖的帶著金框眼鏡讓人討厭。後來我想想周杰倫真了不起,它給我們這個時代的人創造了一個共同的回憶,不管你討厭它或喜歡它都好。然而我深深的認為周結倫的時代也過了,我總跟朋友笑稱現在的年代對於青少年來說是個後周杰倫時代了。已經有好大一群的青少年講話口齒不清但他們居然能夠聽出彼此的話語我深感佩服。十年來,周的音樂沒太大的變化,五月天的歌難聽到不行了,但我想起這好像就是我十年前總是會在路邊聽到的歌,到現在台灣已經沒有像周杰倫這麼指標性的人了,我是說,當時周杰倫真是一股風潮,而我們好像也不在看到任何人可以帶來這種風潮了。不然就是我真的不知倒畢竟我也不再是十年前的那個年歲了。一定有人問我你喜歡周杰倫嗎?以前我一定會說不喜歡現在卻覺得他不再那麼討人厭了。
我仍然在想著這十年有什麼東西消失了甚麼東西冒出來了。我也突然發現,龍兄虎弟,超級星期天,都消失無蹤了,現在是康熙來了。週末的綜藝節目我已經很多年很多年沒有看了,尤記得小時候跟媽媽弟弟總會期待著週日的超級星期天(尤其是超級任務單元),而爸爸總是搖搖頭說我們不該在看這種無聊節目了。(我父親非常討厭綜藝節目,我看過他看了會笑的節目好像只有當時的“我們一家都是人“)
很多年以前,我讀過一偏文章告訴我說,在80年代出生的人被稱作mtv generation,就是說我們那個年代開始出現mtv。以前從來不覺得這有什麼特別,不過再有次跟老師聊天時老師說到我們這個世代的人居然可以看懂mtv真了不起與難以想像,我才發現這真的是個年代的事情。我也永遠記得有一年在美國的表姐回到台灣第一句就問外婆說這裡有沒有mtv台,外婆說有有有,表姐就這樣看了好幾天的mtv,幾乎到了不願意進食的地步。
於是說十年了,陪著我們的東西一個一個消失,我們不了解的東西也不斷誕生。(Michael Jackson死了,蠟筆小新作者死了,Whitney Houston也無法在唱歌了。但是小丁當我們都沒看到結局,也沒看到柯男變回來阿)
那麼假如十年後我在想著今天,會想到甚麼呢。